“付法官,感谢您呀!我不认得字,拿着您给我的裁判文书让读小学的儿子找到您的名字,特地做了这个旗子,只有这面旗子才能表达我的感激,感谢这几年来您都把我的案子放在心上呀”!2022年7月22日,一名妇女手捧哈达和锦旗送给了付嵘法官。
依然清晰记得2021年5月的一天,一名桑姓妇女拿着一张皱巴巴的欠条找到法院,她将欠条交给刚在立案庭调处案件的付法官,痛心的是这是一张农民工工资欠条,欠款人署名“小方”,务工人桑姓妇女的名字也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不符,仅有其全名的后两字。桑姓妇女也无法提供被告的身份、住址信息,唯一有个被告的电话号码也已经是空号。看着当事人无助的眼神,付法官没有草草了事,在经过询问了解后,才得知欠款人是一名在当地涉及多起诉讼的“包工头”方某某,然而当时这名方老板已经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踪迹无处可寻,在被告下落不明又无法核实案件事实的情况下仅凭这张“不完整”的欠条,连立案条件都达不到。
2022年7月我院执行局与西藏昌都地区派出所、石渠县洛须人民法庭相互配合,经过多方协查终于将方某某找到并拘传至炉霍县人民法院,得知这一情况,付法官立马联系了桑姓妇女,并组织她与方某某进行诉前调解,通过双方当面对质以查明事实、讲清诉求,方某某承认当时为了躲避责任才胡乱签名,他的确欠桑姓妇女劳务工资,但因身负数债暂无一次性偿还能力。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基于对方有偿还的诚意,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这起艰难漫长的“讨薪”也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农民工不仅是推动城乡建设的主力军,更是万千家庭的顶梁柱,炉霍县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涉农民工群体等民生案件,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的化解、审理、执行力度,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做好民工护“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