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服务炉霍“生态立县”,扎实履职生态环境审判,强化森林资源司法保护职责,创新森林资源司法保护与修复举措,推进实现生态系统司法保护一体化,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绿色经济效益,为建设山清水秀、绿色低碳的美丽炉霍贡献现代化司法力量。6月7日下午,炉霍县人民法院牵头召开关于建立森林资源司法保护与补植复绿基地运行机制联席会议,公安局、检察院、宣传部、林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资源局、文广局参会,联席会议就两大机制的建立内容展开。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雪康就环境司法保护两大机制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提出我院在建设机制的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就如何完善环境司法保护机制进行了讨论,机制的建设涉及各方面,还需各部门的协作配合,提供思路,并表示为促进森林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森林司法保护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我院与相关单位积极沟通协作,相关单位就环境司法保护两大机制建设发表不同意见,并表示对环境司法保护机制建设将全力予以配合与支持,同时围绕各自工作职能提出了宝贵意见,形成了司法与行政共同保护、联合治理的工作合力,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构建多元协作机制。
下一步,炉霍县人民法院将建立联席会议长效机制,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推进森林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持续开创森林资源司法保护的模式,扎实履职生态审判,强化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努力完善《森林资源司法保护机制》与《补植复绿基地运行机制》,坚持用最严格司法审判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不断提升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