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解决纠纷机制,切实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9月14日下午,“炉霍县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联席会议”在炉霍县人民法院召开,会议由炉霍县人民法院院长夏梅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丹达瓦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政府副县长呷绒洛吾,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司法局等1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全县16个乡镇调解委员会主任及部分人民调解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炉霍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文龙首先就“司法确认”的含义及其在实践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具体内容及前期“司法确认”工作开展情况逐一向与会人员进行了介绍。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丹达瓦在讲话中强调,县委对“司法确认”工作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召开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联席会。各联席部门、乡镇调解委员会要从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原则性、整合优势资源三个方面全力推进“司法确认”工作,切实发挥其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机制的完善,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理进程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要充分认识“司法确认”的重要作用,围绕“司法确认”零收费、高效率、手续少的优势,加大对“司法确认”的运用力度,全方位、规范化、合法化的推进“司法确认”工作。
要加强对调解文书合法性、规范性以及与党的政策的符合性的指导,真正让“司法确认”在优化调解资源、强化调解作用、深化便民举措等方面产生共鸣。
要加强协调配合,整合优势资源,形成合力,逐步引导各级调解组织规范合法的开展调解工作,让“司法确认” 成为推进基层治理、建立法治政府、助推依法行政等方面的重要推手。
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力推进“司法确认”工作。要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司法确认”的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和认可度。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优势互补,促进纠纷调解合法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实现多元共治齐抓共管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