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炉霍县人民法院联合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在人流密集的“彩虹桥”组织开展以“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6·5”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环境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群众环保法律意识。
活动中,我院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编制的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设置咨询站点,现场交流讲解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讲解,宣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提高环保意识,找准依法维权渠道,着力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绿色发展理念,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呵护环境质量,共建美丽炉霍。
此次活动,共发放环保宣传资料200余份,接收群众咨询30余人次,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和热情参与。炉霍法院通过加强部门联动,开展向群众面对面的环保法治宣传,提高群众保护环境的自觉性。不仅充分展示了炉霍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宣传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和信心,同时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氛围,也是炉霍县法院履行审判职能,能动司法、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