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院机关办公用品采购管理,规范机关办公用品采购行为,明确职责范围,提高采购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院机关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办法。
一、办公用品的采购
1.院办公用品采购应由办公室进行统一、定点、询价采购。
2.办公用品采购应坚持集体采购原则。急用物品采购在定点供应商处采购,参与人数在二人以上;大宗、批量、贵重物品由院党组讨论批准,并成立采购领导小组,由小组成员审核把关,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参与人数在三人以上;必要时,应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与。
3.办公用品采购应坚持先报批再购买的程序。办公用品采购的一般程序为:需用科室向办公室提出购物申请→办公室初审→报请主要领导同意→采购部门采购。
4.采购工作要科学、合理、透明。采购前,应做好市场调查,充分掌握欲购物品的性能、价格及附加优惠条件。货比三家,确保货真价实,物美价廉。本地有的物品,只有当因差价节省的钱超过交通运输成本时,方可派人派车到外地采购。
二、办公用品的保管
1.办公用品由院办公室负责保管。办公用品的保管与采购人员应由2人以上分别担任,各负其责,不得一人双兼。
2.库存办公用品的种类和数量要科学确定,合理控制。常用、易耗、便于保管和适于批量采购的办公用品可适量库存。要避免不必要的储存或过量积压,确保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
3.批量购入的办公用品应即时入库存储,物品采购员和仓库管理员要搞好验收交接,在办公用品入库登记本上如实填写接收物品的名称、规格、单价和数量,并签字。
4.加强对办公旧物的管理。阶段性使用和暂时闲置的物品要登记造册,妥善保管,随时待用。鼓励对办公用品修旧利废,充分利用。
5.定期进行办公用品库房盘点,确保帐物相符。随时掌握库存物品的数量、质量和需求情况,适时增加库存,保障供给。
三、办公用品的领取
1.领取的原则是:工作任务清楚,使用目的明确。一次一领,随用随领,用多少领多少,专领专用。
2.领取时,领取人须在《办公用品领取登记本》上写明日期、领取物品名称及规格、数量、用途等项并签字。
3.仓库管理员要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领取数量和次数,保证办公需要。对于消耗品,可根据历史记录和经验法则设定领取基准。明显超出常规的申领,领取人应作出解释,否则管理员有权拒付。
4.领取的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订书器、计算器、剪刀、台历架等)应列入移交,如重复申领,应说明原因或凭损毁原物以旧换新,杜绝虚报冒领。
5.大件物品领取后,应列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序列,明确责任人。办公用品领取后发现不适用或未用完部分应立即退还给管理员,采购保管人员根据情况予以调换或收回入库。
四、办公用品的使用
1.要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在日常工作中,处处精打细算,提倡节省每一张纸、每一颗钉、每一滴墨、每一分钱,努力降低办公成本。
2.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已有,挪作私用;不得用办公设备干私活,谋私利;不许将办公用品随意丢弃废置。
3.精心使用办公设备,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及时关闭电源。定期维护保养,最大限度的延长办公设备、用品使用寿命。
4.办公用品使用要物有所值,物尽其用,不要大材小用、贵材贱用。复印纸应用于复印,不得用做草纸、包装纸;大头针、曲别针等要反复使用;纸张可双面利用,修改校对稿可先用废旧纸张打印等,充分发挥各种办公用品的最大使用效率。
5.印制文件材料要有科学性和计划性。要根据文件材料印制要求及数量选择合适的印制方式,既要方便快捷,又要使成本最低。并力求使印制数与需用数基本相符,略有余富,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6.对于高档耐用办公用品,各科室应尽量协调相互借用,一般不得重复购置。使用中办公设备出现故障,由原采购人员负责协调和联系退换、保修、维修、配件事宜;因使用不当,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的,直接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
炉霍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制
二0一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