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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交纳和结算指南——如何算清打官司的“经济账”

2014/10/21 8:57:26

诉讼费用包括哪些种类?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包括申请执行、申请保全、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等费用;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您应在何时交纳诉讼费用?
    凭诉讼费缴款书到指定银行诉讼费用窗口交纳案件受理费;
    如果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和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详见《申请司法救助指南》)
您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补交诉讼费?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您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案件受理费;您提出反诉的,应当交纳反诉费;案件审理程序由简易程序变为普通程序的需要补交诉讼费。
您在缴纳诉讼费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交纳诉讼费后,您将取得的诉讼费用缴款票据第一联交立案窗口,并妥善保管缴款凭证第四联,以备核对。
您在什么情况下可办理诉讼费退款?
    1、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你减少诉讼请求,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需要退还;
    2、按照标准收取诉讼费后,出现调解、撤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等情形需要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的;
    3、案件处理结果为驳回起诉、移送等,需要退还您已交纳的诉讼费。
您如何办理诉讼费退还手续?
    您凭业务庭开具的诉讼费用结算通知单,凭个人身份证明到诉讼费用窗口办理诉讼费用退还手续。
在办理退还诉讼费时,您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如果你是个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收款的,委托代理人需出具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办理。
    2、如果您是单位,实行银行转账方式。退费时需提供收款单位的详细户名、开户行、账号和非经营性收据。
    3、如果您委托其他单位收款,需出具委托书原件、由代收单位提供户名、账号、开户行、并出具非经营性收据办理退费。
    4、如果您单位如已歇业、注销以及其他情况导致无法提供银行账号及非营业性收款收据的,应写明原因,由案件承办人签字确认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速算表

案件类型收费范围收费标准
财产案件1万元以下50元
1万元-10万2.5%-200元
10万元-20万2%+300元
20万元-50万1.5%+1300元
50万元-100万1%+3800元
100万元-200万0.9%+4800元
200万元-500万0.8%+6800元
500万元-1000万0.7%+11800元
1000万元-2000万0.6%+21800元
2000万元以上0.5%+41800元
离婚案件无财产分割或财产不满20万元的300元
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0.5%
侵害人格权案件不涉及赔偿损失及赔偿金额不足5万元100-500元
超过5万元—10万元的部分1%
超过10万元的部分0.5%
知识产权案件500-1000元
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其他非财产案件
1000元
劳动争议
10元
行政案件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100元
其他行政案件20元
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100元
执行案件(申请费无需预交)没有执行金额或价额500元
1万元以下50元
1万-50万元1.5%-100元
50万-500万1%+2400元
500万-1000万0.5%+27400元
1000万以上0.1%+67400元
保全案件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30元
1000元-10万元1%-20元
10万元-89.6万0.5%+520元
89.6万以上5000元
支付令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的1/3交纳
公示催告100元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100元
破产案件以破产财产总额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备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调解结案或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均减半交纳